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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 纸 3: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2008-03-27 13:53 |
证券简称:佳纸3 证券代码:400053 公告编号:2008-06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二届董事会2008年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二届董事会2008年临时会议于2008年3月21日以电话方式通知,2008年3月25日在北京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3人,出席7人,会议由董事付燕主持。会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调整部分高管人员的议案。
1、聘任张亚民先生任公司总经理,帅建伦董事长不再兼任公司总经理;该议案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2、免去付平先生公司副董事长职务;该议案 7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3、免去付平先生公司董事职务;该议案 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由佳木斯市鑫城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租赁经营的议案。
鉴于佳纸股份公司当前经营困难的状况,本公司经与佳木斯市鑫城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协商,签订《租赁经营合同书》。佳纸股份将所属2#、3#机组、含木片厂、70%的堆放场地、热电厂、相应配
套的碱回收、纸浆、一纸、二纸、纸库、供应库的部分、办公楼一楼、二楼、铁路专用线等相关配套设施租赁给佳木斯市鑫城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经营管理。
合同期内,佳木斯市鑫城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以每吨300元机制纸的价格按月计算租赁经营费,每月3日前缴纳上月租赁经营费;租赁经营期限为三年。租赁经营合同书就租赁经营目标,资金投入,
人事配备,原材料供应,销售渠道,风险保证金,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作了约定。
此次租赁经营不影响佳纸股份引进在纸业发展有优势的企业重组。
公司与佳木斯百惠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经营合同书》因在约定期限内没有执行而终止。
该议案 7 票同意,0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租赁经营合同书
佳
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张亚民先生简历
张亚民先生,1953年6月出生.大专文化.1976年-1985年任佳木斯市连江口小学教师; 1985-2003年,任佳木斯市鑫城货运公司董事长;2003年至2006年2月,任佳木斯市鑫城物资公司董事长,2006年4月至2007年任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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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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