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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 集3:2007年年度报告 |
| 2008-04-25 14:33 |
广州汇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00 七年年度报告
GUANGZHOU HUIJI INDUSTRIAL CO., LTD.
ANNUAL REPORT 2007
1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 -------------------------------------------------------------- 2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 2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 3
第四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 5
第五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8
第六节 公司治理结构 ------------------------------------------------------- 11
第七节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 12
第八节 董事会报告 ---------------------------------------------------------- 14
第九节 监事会报告 ---------------------------------------------------------- 20
第十节 重要事项 ------------------------------------------------------------- 22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29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 73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无法发表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负责人张汉波、会计机构负责人刘金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公司法定中文名称:广州汇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GUANGZHOU HUIJI INDUSTRIAL CO,LTD.
公司英文名称缩写:HUIJI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汉波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
电话:(020)89301626
传真:(020)89301620
联系地址:广州市滨江中路308 号12 楼I、J 室
E-mail:nanhuaxi@public guangzhou.gd.cn
四、公司注册地址:广州市滨江中路308 号12 楼I、J 室
公司办公地址:广州市滨江中路308 号12 楼I、J 室
E-mail:nanhuaxi@public guangzhou.gd.cn
邮政编码:510235
五、公司信息披露网址: 中国证券业协会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
( www.gfzr.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广州市滨江中路308 号12 楼I、J 室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六、公司主办券商: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简称:汇集3
股份代码:400029
股份交易场所:代办股份转让系统
3
七、其它有关资料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96 年12 月4 日
变更注册登记日期:1997 年7 月15 日
1998 年12 月8 日
1999 年5 月19 日(注册号升位)
2001 年7 月10 日
2003 年1 月27 日
2006 年4 月28 日(法人、办公地址变更)
2007 年4 月2 日(公司名称、简称变更)
注册登记地点:广州市工商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1011103152
税务登记号码:440105278627940
组织机构代码:27862794-0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原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办公地址:中国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3-15 号耀中广场11 楼1106-1118 单元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的办公地址:中国广州市先烈中路69 号东山广场27 楼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 公司本年实现和利润总额,净利润
项 目 金额(元)
营业利润 -51,906,993.16
利润总额 -107,857,653.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4,363,605.43
归属于上市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8,425,712.91
主营业务利润 6,401,979.72
其他业务利润 788,585.83
投资收益 -12,768.00
补贴收入
营业外收支净额 -55,937,892.5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29,818.8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945,768.87
说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包括:
支取或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 55,937,892.52
处理下属部门、被投资单位股权损益
4
补贴收入
其中:出口产品贴息
所得税退税
税负增加返还增值税
二、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数据和财务指标
年份 2007 年 2006 年 2005 年
总股本 132,913,293.00 132,913,293.00 132,913,293.00
营业收入 24,545,800.66 46,503,617.26 55,152,655.02
利润总额 -107,857,653.68 -82,962,818.94 -313,694,472.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4,363,605.43 -81,296,882.75 -313,951,815.32
归属于上市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
-28,425,712.91 -30,863,000.75
-151,353,406.54
总资产 89,977,208.17 130,360,313.99 152,413,517.13
股东权益 -905,109,018.21 -798,472,729.33 -715,171,388.2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29,818.87 1,087,098.01 2,860,005.7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0.02 0.01 0.02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6.81 -6.01 -5.38
净资产收益率 9.90% 10.74% 39.23%
每股收益 -0.63 -0.61 -2.36
三、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率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单位:元)
报告期利润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主营业务利润 0.05 0.05
营业利润 -0.39 -0.39
净利润 -0.63 -0.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0.21 -0.21
第二十三条 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法定公益金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
期初数 132,913,293 137,756,682.44 22,825,896.63 -1,089,964,143.03 -798,472,729.33
本期增加 368,199.47
本期减少 -84,363,605.43 106,636,288.88
期末数 132,913,293 138,124,881.91 22,825,896.63 -1,174,327,748.46 -905,109,018.21
变动原因
未分配利润减少是因为本年度经营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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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二)股票发行与上市情况
1、1996年11月20日,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5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8.38元,总股本5,000万股,其中法人股3,750万股,社会公众股1,250万股,含内部职工股125万股,该次发行的社会公众股1,125万股于1996年12月9日上市交易。
本公司在1998年实施配股方案:以1997年度末总股本7,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
10:3比例配售,配售总数691.3293万股,其中向法人股东配售166.3293万股,向社会公众股东配售525万股,每股价格7.00元,配股缴款日1998年8月31日至9月11日,10月8日获配的社会公众股525万股(其中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获配股份暂时冻结)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7,000万股增至7,691.3293万股。
本公司在1998年11月6日实施1998年中期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1998年6月30日总股本7,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3股,用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公司总股本由7,691.3293万股增至13,291.3293万股。
2、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没有变动,无送股、转增股本、配股、增发新股、吸收合并、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减资、内部职工股或公司职工股上市的情形。
3、公司没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
二、股东情况介绍
(一)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15,891 户。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93,599,186 0 93,599,186
其中:法人持有股份 93,599,186 0 93,599,186
2.其他(前高管股) 18,870 0 18,870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93,618,056 0 93,618,056
二.已流通股份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39,295,237 0 39,295,237
三.股份总数 132,913,293 0 132,913,293
6
(二)公司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按照股东持股数量由多到少排列)
股东名称
报告期
内增减
期末持股数
持股比例
(%)
股份类别
已流通/
未流通
质押或冻结的
股份数量
股份性质
广东汇集实
业有限公司
0 57,565,766 43.31 未流通 0 发起人境内法人
股
广州市南华
西企业集团
有限公司
0 27,565,766 20.74 未流通 27,565,766 发起人境内法人
股
广东华侨信
托投资公司
投资基金部
0 3,628,994 2.73 未流通 3,628,994 发起人境内法人
股
北京贝特实
业公司
0 2,419,329 1.82 未流通 2,419,329 发起人境内法人
股
登润实业有
限公司
0 1,209,664 0.91 未流通 0 发起人境外法人
股
粤华有限公
司
0 1,209,664 0.91 未流通 0 发起人境外法人
股
杨剑锋 +414,100 414,100 0.31 已流通 0 流通股
陈扬凤 0 308,030 0.23 已流通 0 流通股
李善明 +6,200 306,429 0.23 已流通 0 流通股
陈 瑛 0 283,590 0.21 已流通 0 流通股
(1)2005年3月14日,本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寄来的民事裁定书(2004)穗中法执字第99 号,裁定如下:将被执行人广州市南华西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南华西集团)持有的广州南华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法人股57,565,766 股,转给广东汇集实业有限公司。根据裁定结果, 广东汇集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发起人法人股57,565,766 股。
本公司于2005 年3 月15 日在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 www.gfzr.com.cn)上进行了大股东可能发生变更的重大事项公告。2005 年4 月28 日, 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股份转让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南华西集团持有本公司的发起人法人股57,565,766 股已于2005 年4 月27 日过户给广东汇集实业有限公司。因此,广东汇集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7,565,766 股,占总股份数的43.31%。南华西集团持有本公司27,565,766 股,占总股份数的20.74%。本公司于2005 年4 月29 日在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 www.gfzr.com.cn)上进行了公告。
(2)持股5%以上的股东南华西集团现所持本公司的27,565,766 股已全部质押冻结和司法冻结,具体是:
①该公司以27,565,766 股股权作为与广州市海珠工建资产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的担保,质押给广州市海珠工建资产有限公司,质押冻结期限2002 年1 月10 日至2003年1 月10 日。该公告刊登于2002 年1 月12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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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65,766股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再冻结,司法冻结期限2001 年12 月7 日起,司法续冻至2005年4 月11 日,至报告期末未解押。
② 2003 年5 月26 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1)穗中法执字第645、651、652 号裁定如下:查封广州市南华西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广州南华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股权及收益,该公告刊登于2003 年6 月4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3)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显示,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投资基金部持有本公司的3,628,994 股(2.73%)法人股已被司法冻结,期限从2002 年4 月30 日至2005 年2 月2 日。
(4) 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显示,北京贝特实业公司持有本公司的2,419,329 股(1.82%)法人股已被司法冻结,期限从2002 年5 月17 日至2004 年4 月30 日。
(5)前10 名股东中前6 名股东所持股份为未上市流通股份,共计93,599,186 股,占股份总数70.42%,后4 名股东所持股份为上市流通股份,共计1,312,149 股,占股份总数0.99%。
(6)前10 名股东中前6 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后4 名股东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三)公司控股股东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广东汇集实业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38 号富力科讯大厦1103 室
3、法定代表人:张汉波
4、公司股东:张汉波、张少波
5、成立日期:2001 年3 月9 日
6、注册资本:4500 万元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国内贸易(法律法规禁止和限制销售的商品除外);室内装修设计、水电、机电设备、通讯设备的技术服务,汽车清洁,汽车租赁。
9、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系见下图:
持股43.31%
张 汉 波
广东汇集实业有限公司
张 少 波
广州汇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8
(四)其他持股在10%以上(含10%)的法人股东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广州市南华西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谢世斌
3、成立日期:1991 年2 月7 日
4、注册资本:15,410 万元
5、经营范围:国内商业及物资供销业(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生产、加工:
针纺织品、服装、木制品、空调设备、变压器、避雷器、陶瓷品。
(五)公司前10 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期末持有流通股数量种类
杨剑锋 414,100 A 股
陈扬凤 308,030 A 股
李善明 306,429 A 股
陈瑛 283,590 A 股
潘文斗 271,105 A 股
刘雪花 236,505 A 股
何君仪 192,900 A 股
何晓姝 183,314 A 股
张旭 163,700 A 股
周启阳 163,123 A 股
公司前10 名流通股东与公司前2 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但未知前10 名流通股东之间、
以及前10 名流通股东与3 至6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第五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止日期 年初持股(股) 年末持股(股) 变动原因
张汉波 董事长、总经理 男 37 2005.6--2008.11 0 0
李志雄 董事、副总经理 男 45 2006.9—2008.11 0 0
李建平 董事 男 53 2007.4—2008.11 0 0
刘金生 董事、财务总监 男 41 2005.6--2008.11 0 0
富秋蕾 独立董事 女 37 2005.6--2008.11 0 0
许玉群 监事长 女 41 2005.6--2008.11 0 0
许海元 监事 男 56 2006.11-2008.11 0 0
佘桂平 监事 男 49 2007.11-2008.11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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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监事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如下:
姓 名 任 职 单 位 职 务 任职时间 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张汉波 广东汇集实业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01 年3 月9 日 是
李建平 广东汇集实业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2001 年 是
许海元 广东汇集实业有限公司 顾问 2005 年2 月 是
佘桂平 汇广汽车维修中心 经理 2004 年 是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5 年的主要工作经历:
张汉波 2005 至今 任职单位:广州汇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6.9 至今 广州汇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1 至今 兼职单位:广东汇集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志雄 2006.9 至今 任职单位:广州汇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006 至今 兼职单位:北京国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李建平 2001 至今 任职单位:广东汇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1至今 中昱军利(北京)国防装备科技中心副总经理。
2007.4 至今 广州汇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刘金生 2001-2005 任职单位:端木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ElephantTalk Communications Inc。
2005 至今 广州汇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06.9 至今 广州汇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富秋蕾 2001—2005 任职单位:深圳市华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05 至今 兼职单位:广州汇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许玉群 2001—2003 任职单位:广州市南华技术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
2003 至今 广州汇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
许海元 2005 年2 月至今 任职单位:广东汇集实业有限公司顾问
2007 年4 月至今 广州汇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佘桂平 2004 年至今 任职单位:汇广汽车维修中心经理
2007 年11 月至今 广州汇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二)年度报酬情况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支付原则:
在公司兼任职务的董事和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兼任或担任的相应职务,按公司制定的工资福利制度确定其岗位报酬和福利;未在本公司兼任职务的董事、监事的岗位报酬由其任职的股东单位或其它单位支付。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监事分别享受董事津贴和监事津贴。
2、 报酬金额: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10 人,由本公司及子公司支付的2007 年年度报酬总额为人民币54 万元。
10
金额最高的前三名董事的报酬总额为人民币40.41 万元。
由本公司及子公司支付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数额区间:
人 员 10 万元以上5—10 万元5 万元以下
董 事 1 5 1
监 事 0 2 1
高级管理人员 0 2 0
合 计 1 9 2
(三)报告期内董事、监事被选举和离任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或解聘情况
报告期内,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李奇敏先生辞去董事职务、董事孔繁波先生辞去董事职务,监事黄劭琼女士辞去监事职务,聘请李建平先生任公司董事会董事,提名许海元先生、佘桂平先生任公司监事会监事监事候选人。具体情况如下:
1、2007年2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第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荐李建平先生为广州南华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该次决议公告详见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 www.gfzr.com.cn);。
2、2007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李奇敏先生申请辞去股份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推荐李建平先生为股份公司第四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许海元先生为广州汇集实业股份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该次决议公告详见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 www.gfzr.com.cn)。
3、2007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孔繁波先生申请辞去广州汇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黄劭琼监事辞职的议案》、《关于提名佘桂平先生为广州汇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该次决议公告详见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 www.gfzr.com.cn)。
二、员工情况介绍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在职员工有99 人:
按专业构成分类:生产人员45 人,技术人员10 人,销售人员16 人,行政人员20 人,
财务人员7 人。
按学历分类:大专及以上人员25 人,中专毕业13 人,高中及以下60 人。
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有1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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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公司治理结构
一、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的运作。按《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进行修订,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在报告期内主要治理情况如下:
1、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能够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权利。公司能够按照《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议事程序规范、合理。
2、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基本按要求实现了人员、财务、业务、机构四分开,做到独立核算、独立纳税、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1)人员方面,本公司的经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均不在控股股东广州市南华西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控股股东的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董事的,均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承担本公司的工作。
(2)财务方面,本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与控股股东各自独立核算,保证了公司财务的独立性。
(3)机构方面,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不存在职能部门合用的问题。
(4)业务方面,控股股东持有大连变压器厂有限公司40%股权,虽同属输变电行业,但所生产的品种不同,不存在同行业竞争。
(5)资产方面,截止2007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有499,593,799.44 元资金被股东南华西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占用,其中,股东南华西集团公司占用380,975,120.46 元,关联方占用118,618,678.98 元.
3、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聘董事,董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度;公司董事会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能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所议事项表达明确的意见;董事积极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了解作为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4、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对全体股东负责,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12
的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监督,确保了公司资产安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会议召开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监事会会议记录由出席监事和记录人在会议记录上签字,并妥善保存会议记录。
5、利益相关者:
公司充分尊重债权人、职工、用户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积极与利益相关者合作,加强与各方的沟通与交流,为用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重视公司的社会责任。
6、信息披露: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和信息披露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股东平等获得信息。
7、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制度:
本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建立起绩效评价标准及激励约束机制。
二、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参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聘任富秋蕾为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了解公司情况,对于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能够做到独立客观判断,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司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第七节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本报告期内召开了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两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本公司在二00七年三月三十一日的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 www.gfzr.com.cn)上公告了关于召开二00七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于于二00七年四月二十六日在广州市工业大道南1351号广州特种变压器厂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汉波先生主持,与会股东2 人,代表股份57,584,636 股,占总股份43.325%,,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广大律师事务所朱玉明律师委托律师助理巫晶晶见证,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计算预计负债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李奇敏先生申请辞去股份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推荐李建平先生为股份公司第四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许海元先生为广州汇集实业股份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二OO 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7 年4 月27 日的代办股份转让信息
披露平台( www.gfzr.com.cn)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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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公司在二00 七年四月二十七日的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
( www.gfzr.com.cn)上公告了关于召开二00 六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于于二00 七年六月二十一日(星期四)上午在广州市工业大道南1351 号广州特种变压器厂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汉波主持,与会股东2 人,代表股份57,584,636 股,占总股份43.325%,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广大律师事务所朱玉明律师委托巫晶晶见证,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二OO 六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审议通过《二OO 六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二OO 六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通过《董事会对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说明》;
5、审议通过《二OO 六年年度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羊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OO 六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7 年6 月22 日的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 www.gfzr.com.cn)上。
三、本公司在2007 年11 月27 日的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 www.gfzr.com.cn)
上公告了关于召开二00 七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于2007 年12 月20 日(星期四)上午在广州市工业大道南1351 号广州特种变压器厂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汉波主持,与会股东2 人,代表股份57,565,866 股,占总股份43.3108%,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广大律师事务所朱玉明律师委托律师助理巫晶晶见证,,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孔繁波先生申请辞去广州汇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下属企业广州特种变压器厂有限公司拟采取法院协调和解方式解决有关诉讼案件的提案》;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黄劭琼监事辞职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提名佘桂平先生为广州汇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二OO 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7 年12 月24 日的代办股份转让信息
披露平台(www.gfzr.com.cn)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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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重大事项的讨论与分析
1、截至2007 年12 月31 日,公司仍有4.996 亿元资金被股东南华西集团及其关联方占
用,同时公司为股东南华西集团及关联方贷款担保总额达4.475 亿元,全部逾期,严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
2、截至2007 年12 月31 日,公司的银行借款达1.669 亿元,全部逾期。公司的财务费用庞大,无法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二、报告期内经营情况
(一) 经营情况回顾
本公司主营空调、冷冻设备制造、加工、安装、维修。生产:机电产品(国家专营专控项目持许可证经营)。国内商业及物资供销业(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报告期内,公司经营除因逾期银行借款、担保及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等问题造成严重影响外,激烈的市场竞争
和原材料价格的上涨也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巨大的压力,虽然公司在产、供、销、费用控制以及产品开发等各个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依然难以完全抵消上述不利因素造成的影响。上述因素对公司2007 年整体的经营成果及未来的持续经营带来极大负面影响。
本报告期,公司的总资产89,977,208.17 元,主营业务收入24,545,800.66 元,主营业务利润
6,401,979.72 元,净利润-84,363,605.43 元。
1、主要财务数据情况表:
项 目 本期期末 本期期初 对比增减
流动资产(元) 54,664,208.80 75,031,678.48 -20,367,469.68
流动负债(元) 990,524,090.35 923,594,056.28 66,930,034.07
总资产(元) 89,977,208.17 130,360,313.99 -40,383,105.82
股东权益(元) -905,109,018.21 --798,472,729.33 -106,464,609.88
净利润(元) -84,363,605.43 --81,296,882.75 -3,066,722.68
2、分行业数据表
本年累计数 上年累计数
收入(元) 成本(元) 收入(元) 成本(元)
干式变压器 2,692,908.53 3,192,927.04 22,143,820.49 21,364,858.68
避雷器 21,852,892.13 14,906,412.15 24,359,796.77 14,791,191.39
合计 24,545,800.66 18,099,339.19 46,503,617.26 36,156,0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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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地区数据表(单位:万元)
本期累计数上年累计数
华南 677.58 3,000.89
西南 822.34 426.35
华东 689.52 483.12
华中 265.14 230.31
西北 0.00 238.26
华北 0.00 271.43
2,454.58 4,650.36
4、主要客户情况
公司前5 名客户销售的收入总额为977 万元,占全部主营业务收入的39.82%。
二、主要控股公司经营情况:
(1)广州华盛避雷器实业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该公司是本公司控股75%的子公司,主营业务范围是:生产、加工金属氧化物避雷器、避雷针、互感器、配电箱、高低压开关、继电器、消磁器、可变电感器、电阻片(器)、熔断器、变压器及销售、出口本企业产品,截至2007 年12 月31 日,该公司总资产3,552 万元,净利润为-334 万元。
(2)其他子公司包括:江门市江海区华熙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广州特种变压器厂有限公司均已停产。
(二)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目前我国电力供应仍然紧张,机电产品需求仍然巨大,市场前景仍然广阔。本公司将紧捉良机,一方面改进产品结构工艺、降低成本及改造设备,另一方面大力开拓新市场,以争取更大利润和竞争优势。虽然市场需求仍然有较大的潜力,但公司经营仍存在一定风险:
经营风险:由于同行业在经营方式和产品价格存在激烈竞争,能源、运输及原材料价格不断上升导致成本增大,企业盈利水平降低。
财务风险:公司因背负巨额银行债务,财务费用庞大,且应收帐款周转期较长,致公司经营资金短缺,正常运作存在较大困难。
三、公司投资情况
(一)报告期内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二)报告期内重大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和收益情况
1、“佳信花园”项目
“佳信花园”项目的发展商为广州市南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南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 万元,本公司投资198.86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9.88%。由于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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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按比例投入启动资金3,301.14 万元,根据南图公司与本公司签订的《毛纺厂地块项目启动资金还款协议》,协议约定:南图公司应于2002 年底前、2003 年底前、2004 年底前、2005 年前分别归还给本公司125 万元,余款于2006 年6 月一次清还。截至本报告期末,南图公司除于2003 年底前归还给本公司250 万元外,其余款项未按协议的约定期限归还,经本公司多次催告无效,2005 年12 月20 日本公司向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公司履行还款协议。2006 年6 月6 日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对该案(2006)海民三初字第
249 号的判决结果,判令被告南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该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 日内返还欠款125 万元,并计付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从2005 年1 月1 日起至2005 年11 月10 日止)给原告;南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没有按照法院判决归还款项。
2006 年6 月7 日,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市城南支行发现本公司(被执行人)对第三人广州市南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到期债权(3051.14 万元),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2003)穗中法民二初字第492、493 号民事判决。2006 年7 月28 日,本公司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的民事裁定书“(2004)穗中法执字第858、859 号恢字1 号”, 判令强制执行第三人广州市南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3051.14 万元范围内的财产,以清偿本公司(被执行人)对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市城南支行所欠的债务。
2、庆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
庆泰公司注册资本为32,800 万元,本公司投资1,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7%。庆泰公司已于2005 年停止所有的经营业务,现处于停业整顿过程中。
四、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总资产 股东权益 主营业务利润 净利润 现金及等价物增加额
项目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2006 年 13,036 -79,847 1,022 -8,129 103
2007 年 8,998 -90,511 640 -8,436 -295
增减(-)变化 -4,038 -10,664 -382 -307 -398
变动原因 经营亏损, 经营亏损 主营业务收入减少预计负债增加 应收款减少
五、对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无法发表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发表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
①本公司2007 年12 月31 日的资产负债表显示公司处于巨额资不抵债状况。如会计报表附注所述,公司存在大量逾期未偿还的债务以及因对外巨额担保引发的索偿和诉讼,相关的资产已被查封或冻结。截至审计报告日止,公司管理当局未能针对上述状况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计划和其他缓解措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判断公司编制会计报表所依据的持续经营假设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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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公司银行存款中有29 个账户,由于地址不详或被转入久悬未决账户,令会计师事务所无法执行银行存款的函证程序和其他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由于上述原因,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对公司会计报表整体反映发表意见
2、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说明
①公司董事会认为,会计师事务所提出的意见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公司严重资不抵债,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自2004 年9 月从主板市场退至三板市场后,一直致力于公司的重组工作,尽管公司管理层做了大量的工作,与多家债权银行及资产管理公司反复磋商,探讨债务重组的可行性方案,但至今仍未有实质性进展。公司存在极大的破产危机,具体表现在:公司的巨额债务危机和法律诉讼危机仍然存在;公司的清欠工作毫无进展,原大股东占用资金至今分文未还;公司的经营资金严重匮乏,下属企业纷纷关闭停产,目前仅有广州华盛避雷器实业有限公司维持经营。
所以,公司董事会认为,目前公司经营层重中之重的任务是尽快拟定行之有效的债务重
组方案、资产重组方案及股权重组方案,以尽快缓解公司的破产危机。
②公司董事会经过充分了解,由于国家金融政策的有关规定、法律诉讼、公司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的变动、公司经费严重紧缺等诸多原因,尽管公司财务人员竭尽全力,仍然没法协助会计师事务所取得公司及下属公司的部分开户账号的《银行询证函》,现公司财务人员仍与有关银行协商办理询证业务。为此,公司董事会督促经营层在客观条件成熟时,尽快完善银行开户账号的询证工作。
六、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 报告期内董事会的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1、第四届第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于二00 七年二月八日在股份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 人,实到4 人,李志雄董事委托刘金生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及行使表决权,李奇敏董事委托富秋蕾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及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以6 票同意,审议通过《关于推荐李建平先生为广州南华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将此议案提交下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第四届第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于二00 七年三月三十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 人,实到5 人,李奇敏董事委托富秋蕾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及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一、以六票同意,审议通过《关于计算预计负债的议案》:股份公司本部截至2006 年12 月31 日对外担保金额为42,847 万元,已全部逾期。涉诉已判金额43,140 万元。根据已判金额计算2006 年度预计需承担利息48,865,228.44 元(最终金额以审计部门核实为准)。二、以六票同意,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1.《公司章程》第二条增加第三自然段:2006 年10 月31 日经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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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名称变更为“广州汇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修改为:中文全称:广州汇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GUANGZHOU HUIJI INDUSTRIAL CO., LTD.。以上第一、二项议案尚须提交二00 七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三、决定于2007 年4 月26 日上午10:00 时召开二00 七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第四届第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于二00 七年四月二十六日在广州特种变压器厂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6 人,实到 6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一、以六票同意,审议通过公司200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二、以六票同意,审议通过公司200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三、以六票同意,审议通过董事会对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说明:四、以六票同意,审议通过2006 年度报告:五、以六票同意,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羊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六、以六票同意,审议通过关于肖寅喜先生申请辞去广州汇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以上第一、二、三、四、五项议案尚须提交二00 六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第四届第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于二00 七年四月二十六日至二十七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6 人,实际表决6 人,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以6 票同意审议通过《广州汇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第一季度报告》。
5、第四届第十九次董事会会议于二00 七年八月二十七日至二十八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6 人,实际表决6 人,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以6 票同意审议通过《广州汇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半年度报告》。
6、第四届第二十次董事会会议于2007 年10 月29 日至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 人,实到6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以六票同意,审议通过《广州汇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第三季度报告》。
7、第四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07 年11 月22 日上午10: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 人,实到5 人,李建平董事委托刘金生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及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一、以6 票同意,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二、以6 票同意,审议通过《关于孔繁波先生申请辞去广州汇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三、以6 票同意,审议通过《关于下属企业广州特种变压器厂有限公司拟采取法院协调和解方式解决有关诉讼案件》的提案;以上三项议案尚须提交二00 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四、决定于2007 年12 月20 日上午召开二00 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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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二00 六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二00 六年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公司200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公司就投入“毛纺厂地块”项目开发的启动资金与南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还款协议书的议案和授权董事会签署并执行《毛纺厂地块项目启动资金还款协议》。
本公司董事会执行200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公司总经理就公司投入“毛纺厂地块”项目开发的3,301.14 万元启动资金与南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还款协议。该协议于2002 年12 月10 日签订,南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从2002 年至2005 年每年12 月31 日前归还125 万元,四年内共归还500 万元,2006 年6 月之后30 天内一次性清偿剩余全部款项,以及该公司占用3,301.14 万元应支付的资金占用费(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该公司于
2002 年12 月26 日归还了125 万元,已在2002 年12 月28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公告。2003 年还款情况如下:2003 年10 月31 日归还20 万元,2003 年12 月1 日归还30万元,2003 年12 月17 日归还75 万元,2003 年共归还125 万元。上述事项公告刊登于2004
年1 月30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2004、2005 及2006 年,该公司没有履行还款协议。
2005 年,本公司向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公司履行还款协议。2006年6 月6 日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对该案(2006)海民三初字第249 号的判决结果,判令被告南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该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 日内返还欠款125 万元,并计付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从2005 年1 月1 日起至2005 年11 月10 日止)给原告;南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没有按照法院判决归还款项。
2006 年6 月7 日,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市城南支行发现本公司(被执行人)对第三人广州市南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到期债权(3051.14 万元),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2003)穗中法民二初字第492、493 号民事判决。2006 年7 月28 日,本公司收到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的民事裁定书“(2004)穗中法执字第858、859 号恢字1 号”, 判令强制执行第三人广州市南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3051.14 万元范围内的财产,以清偿本公司对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市城南支行所欠的债务。上述事项已于2006 年8 月4 日在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gfzr.com.cn)上公告。
七、二OO 七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7 年度实现净利润-8,436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2007 年度不分派红利,也不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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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监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1、第四届第十二次监事会会议于2007 年3 月30 日在股份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 人,实到2 人,陈炳超监事委托许玉群监事代为出席会议及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以3 票同意,审议通过《关于计算预计负债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2、第四届第十三次监事会会议于2007 年4 月26 日(星期四)上午11 时在广州特种变压器厂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 人,实到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1、以三票同意,审议通过公司200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以三票同意,审议通过董事会对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说明的意见;3、以三票同意,审议通过公司2006 年度报告;以上第一、三个议案尚须提交二00 六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第四届第十四次监事会会议于二00 七年四月二十六日至二十七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监事3 人,实际表决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会议以3 票同意审议通过《广州汇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董事会作出的决议。
4、第四届第十五次监事会会议于二00 七年八月二十七日至二十八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监事3 人,实际表决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会议以3 票同意审议通过《广州汇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半年度报告》,同意董事会作出的决议。
5、第四届第十六次监事会会议于2007 年10 月29 日至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 人,实到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以3
票同意,审议通过《广州汇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第三季度报告》。
6、第四届第十七次监事会会议于二00 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 人,实到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一、以三票同意,审议通过《关于黄劭琼监事辞职》的议案;二、以三票同意,审议通过《关于提名佘桂平先生为广州汇集实业股份公司第四届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三、以三票同意,审议通过《关于下属企业广州特种变压器厂有限公司拟采取法院协调和解方式解决有关诉讼案件》的提案。以上议案尚须提交二00 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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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会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07 年公司监事会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年度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以及公司的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了监督。2007 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职责,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和授权,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建立和完善公司的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检查,认为财务管理制度健全,2007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
3、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4、报告期内公司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业务是按照市场经济原则签订合同,交易价格是遵循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原则确定,交易价格是公平、合理的,没有损害公司利益。
6、监事会就董事会对2007 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说明的意见:
针对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所涉及事项作出了说明。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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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除在本公司2006 年年度报告中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本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如下:
1、 案号(2007)天法民二初字第2009 号。本公司属下的全资子公司广州特种变压器厂有限公司起诉广东银钻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我司于2007 年8 月27 日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并申请解除对被告广东银钻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的财产保全措施。法院于2007 年8 月29 日对该案作出判决: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准许原告广州特种变压器厂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本案受理费3870 元减半收取1935 元,财产保全费1410 元,共计3345 元,均由原告广州特种变压器厂有限公司负担。另外,法院认为,上述案件已审理终结并发生法律效力,原告申请解除对被告的财产保全措施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解除对被告广东银钻电力发展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20000 元的冻结或其等值财产的查封、扣押。
2、 案号(2007)天法民二初字第2010 号。本公司属下的全资子公司广州特种变压器厂有限公司起诉广东银钻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我司于2007 年8 月27 日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并申请解除对被告广东银钻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的财产保全措施。法院于2007 年8 月29 日对该案作出判决: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准许原告广州特种变压器厂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本案受理费1200 元减半收取600 元,财产保全费580 元,共计1180 元,均由原告广州特种变压器厂有限公司负担。另外,法院认为,上述案件已审理终结并发生法律效力,原告申请解除对被告的财产保全措施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解除对被告广东银钻电力发展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20000 元的冻结或其等值财产的查封、扣押。
3、 案号(2007)韶中法民二终字第58 号。本公司属下的全资子公司广州特种变压器厂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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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起诉韶关市莱斯大酒店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告不服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2007)韶浈法民二初字第100 号民事判决,向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法院于2007
年8 月15 日对该案作出判决: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一、由上诉人韶关市莱斯大酒店有限公司于2007 年9 月12 日前支付给被上诉人广州特种变压器厂有限公司货款90000 元整;逾期未付则双方按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
(2007)韶浈法民二初字第100 号民事判决执行。二、一审案件受理费用共4781 元,由被上诉人广州特种变压器厂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510.5 元,由上诉人韶关市莱斯大酒店有限公司负担。经审查,该协议符合自愿、合法原则,本院予以确认。
4、案号(2007)深中法民二终字第1244 号。本公司属下的全资子公司广州特种变压器厂有限公司起诉深圳市龙供供电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告不服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06)深龙法民初字第10365 号民事判决,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法院于2007 年9 月28 日对该案作出判决: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主持下达成如下和解协议:一、上诉人确认在本案中共结欠被上诉人货款人民币340500 元,在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07)深龙法民初字第4878 号生效民事判决项下共结欠被上诉人货款人民币34000 元,共计人民币374500 元。二、以上款项,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经协商,双方同意由上
诉人向被上诉人支付人民币330000 元,共分两期支付,第一期于2007 年10 月25 日前支付人民币165000 元,第二期于2007 年11 月25 日前支付人民币165000 元。三、如上诉人有任何一期拖延付款,被上诉人按原判决的内容申请强制执行,同时申请强制执行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07)深龙法民初字第4878 号生效民事判决的内容。四、其它事项(包括湖心岛公寓项目)双方当事人不再争议。当事人要求本院以调解书的形式确认上述和解协议。经审查,上述协议符合自愿、合法原则,本院予以确认。双方未就案件受理费达成协议,本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确定一审受理费人民币7834 元由被上诉人负担,二审受理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减半计收为人民币3917 元,由上诉人负担。(上述人已向本院预交人民币7834 元,由本院向上诉人退还多收的人民币3917 元。)
二、报告期内收购及出售资产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及出售资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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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一)租赁
关联交易方 南华西工业公司 合计
定价原则 协商
交易金额(万元) 27.9 27.9
结算方式 现金
交易内容 生产办公场地
(二)与关联方的债权债务往来
资金占用方 期初占用金额(元) 占用发生时间 年度还款计划实际还款 期末占用金额(元)
南华西企业集团公司占用 380,975,120.46 重组 380,975,120.46
其中占用:股份公司本部 129,729,875.41 1998/9-2000/7 129,729,875.41
南华工商贸易公司 237,794,749.05 2000/12 237,794,749.05
南华西中央空调公司 630,496.00 2000 630,496.00
广州特种变压器厂 7,220,000.00 2000 7,220,000.00
华盛避雷器公司 5,600,000.00 2000/6-2000/8 5,600,000.00
南华西房地产开发公司占用 4,693,402.78 4,693,402.78
其中占用:股份公司本部 4,693,402.78 1998/1-1998/10 4,693,402.78
南华制衣公司占用 77,755,935.50 77,755,935.50
其中占用:南华工商贸易公司 77,755,935.50 历史 77,755,935.50
广州海华机电设备总厂占用 6,715,470.63 6,715,470.63
其中占用:南华西中央空调公司 6,715,470.63 6,715,470.63
淼鑫实业公司占用 738,652.13 738,652.13
其中占用:华盛避雷器公司 738,652.13 1998/2 738,652.13
图新制衣有限公司占用 28,715,217.94 28,715,217.94
其中:占用南华工商贸易公司 28,715,217.94 2001-2002 28,715,217.94
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总计 499,593,799.44 499,593,799.44
(三)担保事项
(1)、 公司本部对外担保42847 万元:
被担保企业名称 担保金额 借款期限 担保类型 备 注 决策程序
南华西企业集团 6,000,000 99.12.02-01.05.30 连带清偿责任 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南华西企业集团 15,000.000 99.12.02-00.10.10 连带清偿责任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南华西企业集团 44,000,000 00.07.01-01.07.01 连带清偿责任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南华西企业集团 30,000,000 99.12.01-00.12.01 连带清偿责任 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南华西企业集团 20,000,000 99.12.01-01.03.01 连带清偿责任 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南华西企业集团 5,000,000 99.12.01-00.04.01 连带清偿责任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南华西企业集团 10,000,000 99.11.12-00.07.23 连带清偿责任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南华西企业集团 10,000,000 99.11.19-00.08.06 连带清偿责任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南华西企业集团 10,000,000 99.11.18-00.09.24 连带清偿责任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南华西企业集团 10,000,000 99.11.17-00.09.12 连带清偿责任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南华西企业集团 10,000,000 01.01.03-01.09.20 连带清偿责任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南华西企业集团 8,000,000 01.01.13-01.10.10 连带清偿责任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南华西企业集团 10,000,000 00.03.14-00.12.13 连带清偿责任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南华西企业集团 8,000,000 00.03.15-01.02.15 连带清偿责任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历史遗留未按公司章程规定程序召开的董事会形成的相应
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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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西企业集团 10,000,000 00.05.12-01.02.22 连带清偿责任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南华西企业集团 4,000,000 00.04.30-01.03.15 连带清偿责任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南华西企业集团 10,000,000 00.05.18-01.03.22 连带清偿责任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南华西企业集团 10,000,000 00.04.24-01.04.12 连带清偿责任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南华西企业集团 10,000,000 00.05.09-01.04.23 连带清偿责任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南华西企业集团 7,000,000 00.05.24-01.05.11 连带清偿责任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南华西企业集团 10,000,000 00.06.30-01.06.15 连带清偿责任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南华西企业集团 10,000,000 00.06.15-01.05.23 连带清偿责任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南华西企业集团 20,000,000 99.09.16-00.06.28 连带清偿责任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南华西企业集团 15,000,000 99.09.16-00.06.28 连带清偿责任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南华西企业集团 20,00,000 99.11.18-00.06.28 连带清偿责任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南华西企业集团 20,000,000 00.02.03-00.06.28 连带清偿责任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南华西企业集团 10,000,000 00.02.03-00.06.28 连带清偿责任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南华西企业集团 10,000,000 00.09.06-01.08.05 连带清偿责任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南华西企业集团 20,000,000 00.09.06-01.08.05 连带清偿责任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南华西企业集团 10,000,000 00.09.06-01.06.05 连带清偿责任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南华西企业集团 5,000,000 00.09.06-01.04.05 连带清偿责任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南华西企业集团 4,000,000 00.09.06-01.05.05 连带清偿责任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南华西企业集团 5,000,000 00.06.28-01.03.17 连带清偿责任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南华西企业集团 20,000,000 00.11.17-01.11.10 连带清偿责任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南华西房地产公司 2,470.000 00.02.02-03.02.02 连带清偿责任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合 计 428,470,000
(2)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为南华西集团公司及其他关联公司提供担保借款总额1903.5 万,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企业名称 被保企业名称 担保金额 借款期限 担保类型 决策
程序
南华工商贸易
公司
广州市南华制
衣公司
1,200,000.00 00.08.10-01.06.26 连带清偿责任
南华工商贸易
公司
广州市南华制
衣公司
2,700,000.00 99.04.08-01.03.10 连带清偿责任
南华工商贸易
公司
广州市南华制
衣公司
1,900,000.00 01.05.25-02.03.15 连带清偿责任
南华工商贸易
公司
广州市南华皮
革制品厂
1,600,000.00 01.05.25-02.04.18 连带清偿责任
南华西中央空
调公司
海华机电设备
总厂
2,010,000.00 98.01.22-00.01.22 用AMADA 壹套三台
设备抵押
南华西中央空
调公司
海华机电设备
总厂
7,680,000.00 98.01.22-00.01.22 用厂房壹幢抵押
担保
海华冷冻设备
公司
海华机电设备
总厂
1,945,000。00 98.01.22-00.01.22 OAK 壹套三台.自
动焊机抵押
合 计 19,035,000.00
历史遗留未按公司章程规定程序召开的董
事会形成的相应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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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内部担保借款10,291 万元,情况如下:
(1)下属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
担保企业名称 被担保企业名称 担保金额 借款期限 担保类型 决策程序
华盛避雷器公司 特种变压器厂 5,500,000 04.01.15-05.01.10 连带清偿责任 董事会决议
(2)公司本部为下属企业担保借款9741 万元,其中逾期9741 万元。
被担保企业名称 担保金额 其中逾期 借款期限 担保类型 决策程序
南华工贸公司 5,000,000 5,000,000 00.09.28-01.09.10 连带清偿责任
南华工贸公司 10,000,000 10,000,000 00.10.31-01.10.10 连带清偿责任
南华工贸公司 10,000,000 10,000,000 00.11.02-01.10.20 连带清偿责任
南华工贸公司 10,000,000 10,000,000 00.11.06-01.00.05 连带清偿责任
历史遗留未按公
司章程规定程序召开
的董事会形成的相应
决议
南华工贸公司 19,260,000 19,260,000 01.07.11-02.07.10 连带清偿责任 董事会决议
南华工贸公司 25,000,000 25,000,000 01.12.24-02.05.30 连带清偿责任 董事会决议
特种变压器厂 2,200,000 2,200,000 04.03.02-05.02.18 连带清偿责任 董事会决议
特种变压器厂 2,300,000 2,300,000 04.02.27-05.02.02 连带清偿责任 董事会决议
特种变压器厂 900,000 900,000 04.03.23-05.03.11 连带清偿责任 董事会决议
特种变压器厂 900,000 900,000 04.03.25-05.03.18 连带清偿责任 董事会决议
中央空调公司 500,000 500,000 04.04.05-05.03.01 连带清偿责任 董事会决议
中央空调公司 500,000 500,000 04.04.06-05.03.02 连带清偿责任 董事会决议
中央空调公司 500,000 500,000 04.04.07-05.03.03 连带清偿责任 董事会决议
中央空调公司 500,000 500,000 04.04.08-05.03.04 连带清偿责任 董事会决议
中央空调公司 500,000 500,000 04.04.09-05.03.07 连带清偿责任 董事会决议
中央空调公司 500,000 500,000 04.04.12-05.03.08 连带清偿责任 董事会决议
中央空调公司 500,000 500,000 04.04.13-05.03.09 连带清偿责任 董事会决议
中央空调公司 500,000 500,000 04.04.14-05.03.10 连带清偿责任 董事会决议
中央空调公司 500,000 500,000 04.04.15-05.03.11 连带清偿责任 董事会决议
中央空调公司 500,000 500,000 04.04.16-05.03.14 连带清偿责任 董事会决议
中央空调公司 500,000 500,000 04.04.19-05.03.15 连带清偿责任 董事会决议
中央空调公司 500,000 500,000 04.04.20-05.03.16 连带清偿责任 董事会决议
中央空调公司 500,000 500,000 04.04.21-05.03.17 连带清偿责任 董事会决议
中央空调公司 500,000 500,000 04.04.22-05.03.18 连带清偿责任 董事会决议
中央空调公司 500,000 500,000 04.04.23-05.03.21 连带清偿责任 董事会决议
中央空调公司 500,000 500,000 04.04.26-05.03.22 连带清偿责任 董事会决议
中央空调公司 500,000 500,000 04.04.27-05.03.23 连带清偿责任 董事会决议
中央空调公司 500,000 500,000 04.04.28-05.03.24 连带清偿责任 董事会决议
中央空调公司 500,000 500,000 04.04.29-05.03.25 连带清偿责任 董事会决议
中央空调公司 500,000 500,000 04.04.30-05.03.28 连带清偿责任 董事会决议
中央空调公司 500,000 500,000 04.05.10-05.03.29 连带清偿责任 董事会决议
中央空调公司 1,350,000 1,350,000 03.06.06-04.06.05 连带清偿责任 董事会决议
合 计 97,410,000 97,410,000
3 、南华西集团及其他关联公司为本公司及属下的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 担保借款总额
386,455,483.51 元,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企业名称 被担保企业名称 借款银行 借款金额 借款期限 月利率
广州南华制衣公南华工商贸易公司 商行南华西支行 2,850,000 00.09.30-01.10. 6.435
广州南华制衣公南华工商贸易公司 商行南华西支行 2,300,000 00.12.04-01.12. 6.435
南华西企业集团 南华工商贸易公司 商行海幢支行 800,000 00.10.26-01.08. 6.3375
南华西企业集团 南华工商贸易公司 商行海幢支行 900,000 00.11.08-01.11. 6.435
南华西企业集团 南华工商贸易公司 商行大新支行 350,000 00.02.03-00.09. 6.3
南华西企业集团 南华工商贸易公司 广州市新风农村信用合作10,000,000 01.06.01-01.12. 6.45
南华西企业集团 南华工商贸易公司 广州市新风农村信用合作10,000,000 01.09.11-02.03. 6.45
南华西企业集团 南华工商贸易公司 广州市新风农村信用合作10,000,000 01.09.07-02.03. 6.45
南华西企业集团 南华工商贸易公司 广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5,000,000 00.09.28-01.09. 6.825
27
南华西企业集团 南华工商贸易公司 广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10,000,000 00.10.31-01.10. 6.825
南华西企业集团 南华工商贸易公司 广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10,000,000 00.11.02-01.10. 6.825
南华西企业集团 南华工商贸易公司 广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10,000,000 00.11.03-01.11. 6.825
南华西企业集团 南华工商贸易公司 工行南方支行 10,000,000 00.10.20-01.10. 5.362
南华西企业集团 南华工商贸易公司 工行南方支行 10,000,000 01.08.18-02.01. 5.362
南华西企业集团 南华工商贸易公司 工行南方支行 2,643,138.50 2001.02.20 止 6.875
南华西企业集团 南华工商贸易公司 农业银行城南支行 10,000,000 00.04.30-01.03. 6.3
南华西企业集团 南华工商贸易公司 农业银行城南支行 5,000,000 01.03.07-01.10. 5.94
南华西企业集团 南华工商贸易公司 农业银行城南支行 4,000,000 00.10.12-01.04. 6.3
南华西企业集团 南华工商贸易公司 农业银行城南支行 22,000,000 00.12.30-01.08. 5.94
南华西企业集团 南华工商贸易公司 农业银行城南支行 5,000,000 00.12.20-01.07. 6.3
南华西企业集团 南华工商贸易公司 农业银行城南支行 10,000,000 00.11.30-01.07. 6.3
南华西企业集团 南华工商贸易公司 农业银行城南支行 10,000,000 00.12.20-01.07. 6.3
南华西企业集团 南华工商贸易公司 农业银行城南支行 5,000,000 00.12.10-01.07. 6.3
南华西企业集团 南华工商贸易公司 农业银行城南支行 3,800.000 00.09.12-02.01. 6.3
南华西企业集团 南华工商贸易公司 农业银行城南支行 3,000,000 00.10.19-01.09. 5.94
南华西企业集团 南华工商贸易公司 农业银行城南支行 3,000,000 00.08.16-01.03. 6.3
南华西企业集团 南华工商贸易公司 农业银行城南支行 7,000,000 00.08.13-01.03. 6.3
南华西企业集团 南华工商贸易公司 农业银行城南支行 7,000,000 00.11.24-01.09. 6.3
南华西企业集团 南华工商贸易公司 农业银行城南支行 9,000,000 00.12.06-01.10. 5.94
南华西企业集团 南华工商贸易公司 农业银行城南支行 5,000,000 00.12.12-01.10. 5.85
南华西企业集团 南华工商贸易公司 农业银行城南支行 30,000,000 00.12.29-01.10. 5.85
南华西企业集团 南华工商贸易公司 农业银行城南支行 5,000,000 01.05.18-02.04. 5.85
南华西企业集团 汇集实业股份公司 中信实业银行广州分行 30,662,345.01 00.07.03-00.09. 5.363
南华西企业集团 汇集实业股份公司 中国银行海珠支行 19,000,000 02.09.08-03.04. 5.032
南华西企业集团 汇集实业股份公司 中国银行海珠支行 29,500,000 02.11.26-03.04. 5.3625
南华西企业集团 汇集实业股份公司 中国银行海珠支行 25,000,000 02.09.26-03.04. 5.032
南华西企业集团 汇集实业股份公司 中国银行海珠支行 25,000,000 02.09.26-03.04. 5.032
南华西企业集团 汇集实业股份公司 交通银行江南支行 18,650,000 03.03.10-03.07. 4.8675
合 计 386,455,483.5
四、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2007 年度继续聘请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原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07 年8 月16 日正式更名为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审计,支付6 万元审计费。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自本公司(1996 年)成立至今为本公司进行审计。
六、其他重大事项
1、根据本公司2006年10 月25 日第四届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及2006 年10 月31 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于2007年4月2日,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公司名称变更手续,现公司全称为:广州汇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为:汇集3。
28
2、关于股东南华西集团(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2007 年1-12 月还款情况
资 金 占 用 方 年初占用金额 本期归还金额 期末占用金额
广州南华西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380,975,120.46
380,975,120.46
南华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693,402.78
4,693,402.78
广州市南华制衣公司 77,755,935.50
77,755,935.50
广州海华机电设备总厂 6,715,470.63
6,715,470.63
广州淼鑫实业公司 738,652.13
738,652.13
广州市图新制衣有限公司 28,715,217.94 28,715,217.94
合计 499,593,799.44
499,593,799.44
29
第十一节 财 务 报 告
本所函件编号: (2008)羊查字第13598 号
穗注协报备号码:020200804025259
审 计 报 告
广州汇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后附的广州汇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07 年12 月31 日合并和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07 年度合并和母公司的的利润表、利润分配表、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导致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
1、上述财务报表是由贵公司管理层按持续经营的假设编制的。贵公司2007年12 月31 日的资产负债表显示公司处于巨额资不抵债状况。如财务报表附注所述,贵公司存在大量逾期未偿还的债务以及因对外提供巨额担保引发的索偿
30
和诉讼,相关的资产已被查封或冻结。截至审计报告日止,贵公司管理层未能针对上述状况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计划和其他缓解措施,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我们无法通过其他程序就管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表的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贵公司银行存款中有29 个账户,由于地址不详或已被转为久悬未决账户,令我们无法执行函证和其他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三、审计意见
由于上述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可能产生的影响非常重大和广泛,我们无法对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发表意见。
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黄伟成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 宁
中 国 ? 广 州 2008 年3 月24 日
31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一、公司的一般情况及业务活动
广州汇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前身是广州南华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广州市经
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穗改股字[1996]17 号文批准,由广州市南华西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华西集团)
将其全资附属的广州特种变压器厂(现改名为广州特种变压器厂有限公司)、广州市京广深空调设备制造
工程公司(现改名为广州市南华西中央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广州市南华工商贸易公司整体改组, 联合广东
华侨信托投资公司投资基金部、北京贝特实业公司、登润实业有限公司(香港)、粤华有限公司(香港)等五家
单位共同发起设立。1996 年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于1996 年12 月9 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交易,股票代码为000660。本公司的注册资本13,291.3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04]91 号)《关于广州南华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本公司股票于2004 年9 月1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2004 年6 月21 日,本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签订《推荐恢复上市、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代办股份
转让服务,并在本公司终止上市后的第45 个工作日,股份开始代办转让。
本公司的发起人南华西集团将持有本公司的发起人法人股57,565,766 股于2005 年4 月27 日过户给广
东汇集实业有限公司。股权变更后,南华西集团持有本公司27,565,766 股,占总股份数的20.74%,广东汇
集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7,565,766 股,占总股份数的43.31%。
本公司的工商登记注册号为4401011103152 号,法定代表人:张汉波,注册地址:广州市滨江中路308
号12 楼I、J 室。经营范围是空调、冷冻设备制造、加工、安装、维修;生产:机电产品(国家专营专控
项目持许可证经营),国内商业及物资供销业(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
根据本公司2006 年10 月25 日第四届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及2006 年10 月31 日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本公司名称变更为广州汇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一)会计制度
本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二)会计年度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1 月1 日起至12 月31 日止。
(二)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32
(三)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的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实际成本为计价原则。
(四)坏账核算方法
1、坏帐的确认标准
对因债务人撤销、破产,依照法律清偿程序清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因债务人死亡,既无遗
产可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并有确凿证据表明,
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照公司管理权限批准核销。
2、坏帐损失的核算方法
采用备抵法核算。实际发生坏账时,冲销坏账准备。
3、坏帐准备的计提方法和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按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期末余额,根据以往的经验和债务单位的财务状况,采用账龄分析
法,按以下比例计提:
应收款项按以下账龄及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款项账龄 提取比例
3年以内 5%
3年以上 40%
如债务人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
此外,在应收款项挂账的押金和保证金不计提坏账准备。
(五)存货核算方法
1、存货分类为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产成品等。
2、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按实际成本价核算,存货发出成本按加权平均法计算。
3、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存货按账面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按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六)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1、取得时的计价方法
长期投资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包括相关的税金、手续费等。
2、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于投资额占被投资单位有表
33
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的,或虽投资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投资额占
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50%以上,或虽未超过50%,但具有实质控制权的,采用权益法核算,并合
并会计报表。
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初始投资成本高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份额所确认的股权投资差
额,若合同规定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平均摊销;若合同未规定投资期限的按不超过10 年平均摊销。初
始投资成本低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3、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逐项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变化等原因
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投资账面价值,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七)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
1、固定资产标准
本公司将使用期限在1 年以上,单位价值在人民币2,000 元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
备、器具等资产,作为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的分类
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
3、固定资产取得时的计价
按实际成本计价。
4、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
固定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年限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40年 5% 2.375%
机器设备 14年 5% 6.79%
运输设备 10年 5% 9.50%
其他设备 10年 5% 9.50%
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按照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
和折旧额;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该项固定资产的折旧率和折旧额的确定方法,
按照固定资产价值恢复后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5、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于期末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
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八)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1、取得时的计价方法
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工程发生的实际成本,当在建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核
算;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按估计价值结转,待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暂估入账成本进行调整。
34
2、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于期末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逐项检查,如有证据证明在建工程已发生了减值,按单项在建工程可收回
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九)无形资产核算方法
1、取得时的计价方法
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帐。
2、摊销方法
按预计使用年限平均摊销,相关合同或法律规定了受益年限或有效年限的,按规定的期限平均摊销;
合同和法律均规定了年限的,按孰低原则平均摊销;合同和法律均未规定年限的,按不超过十年的期限平
均摊销。
3、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于期末检查各项无形资产预计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对预计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
价值的,按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十)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
1、取得时的计价方法
按实际成本计价。
2、开办费摊销方法
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计入损益。
3、其他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
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十一)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
因购建固定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在相关资产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前予以资本化,计入资产的成本。
专门借款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予以资本化,若金额较小则直接计入当期
损益。
专门借款的利息、溢折价摊销、汇兑差额开始资本化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
当购建资产项目发生非正常中断且连续三个月或以上时,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当购建资产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普通借款的借款费用和不符合资本化规定的专门借款的借款费用,均计入发生当期损益。
(十二)预计负债
本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可能产生的负债,在对外担保义务已是本公司的现时义务和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
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企业,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等条件满足时,将该笔对外担保确认为预计负
债,并计入当期损失。
35
(十三)收入确认原则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公司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
权;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实现。
(十四)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的企业所得税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
(十五)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会计报表按照《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以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个别
会计报表以及其他资料为基础,经充分抵销内部权益性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内部投资收益与子公司
利润分配、内部交易事项、内部债权债务后,编制而成。对子公司所处行业特殊及子公司规模较小,符合
财政部财会二字(1996)2 号《关于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请示的复函》文件的规定,则不予合并。
三、 税项
(一) 流转税及附加
1、流转税
应税项目 税 种 税率
产品销售收入 增值税 17%
2、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流转税税额的7%计算和缴纳。本公司属下的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免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3、教育费附加
按流转税税额的3%计算和缴纳。本公司属下的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免缴教育费附加。
(二)企业所得税
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名称 税 率
广州汇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33%
广州特种变压器厂有限公司 33%
广州华盛避雷器实业有限公司 27%
江门市江海区华熙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33%
广州华盛避雷器实业有限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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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控股子公司及合营企业
(一)公司控制的所有子公司、合营企业: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人民币万元)
经营范围
本公司对其投资
额(人民币万元)
占权益比
例(%)
广州市南华工商贸易公司 2,128 各类进出口 2,128 100
广州特种变压器厂有限公司 2,000 特种变压器 2,000 100
广州市南华西中央空调设备有
限公司
1,350 中央空调制冷设
备
1,350 100
广州海华空调冷冻有限公司 100 万美元 工业空调设备 70万美元 70
广州华盛避雷器实业有限公司 1,850 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1,387.5 75
江门市江海区华熙咨询服务有
限公司
50 仅限于以前的处
理债权债务,不得
进行其它经营活
动
45 90
广州市南华工商贸易公司因办理工商变更手续,重新申请进出口经营权,从2002 年8 月起进出口业
务暂停经营。截止2007 年12 月31 日,该公司仍未办妥工商变更手续,也无开展经营业务。
广州市南华西中央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广州海华空调冷冻有限公司在1998 年1 月为广州市海华机电
设备总厂借款提供担保,因广州市海华机电设备总厂无法偿还借款,债权银行提起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
按照法院的判决,广州市南华西中央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广州海华空调冷冻有限公司应承担广州市海华机
电设备总厂不能偿还债务的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法院已经查封上述两家公司。受其影响,上述两家公司
已经无法正常经营, 经本公司经营管理层、董事会研究决定于2004 年9 月全面停产。
广州特种变压器厂有限公司因经营状况持续恶化,资金紧缺,无法满足日常固定开支和支付供应商货
款,并及时偿还银行贷款。经本公司经营管理层、董事会研究决定于2006 年6 月全面停产。
(二)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本公司第四届第四次董事会于2006 年3 月20 日通过决议,由于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市南华工商贸
易公司、广州市南华西中央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广州海华空调冷冻有限公司已处于停产停业阶段,其经营
状况符合财政部《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关于可以不包括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有关规定,因此不将上
述三间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之内。
37
(三)本年度合并范围没有变化。
五、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如无特别注明,以下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货币资金
期末数年初数
现金 339,537.62 26,024.89
银行存款 1,224,599.87 3,483,881.47
其他货币资金 456,177.57 1,766,843.82
2,020,315.06 5,276,750.18
(1) 银行存款
期末数年初数
人民币活期存款 1,224,599.87 3,483,881.47
(2) 其他货币资金
期末数 年初数
存入证券公司款 0.00 1,000,000.00
投标保证金 188,861.75 499,528.00
其他 267,315.82 267,315.82
456,177.57 1,766,843.82
1、其他货币资金中266,957.25 元,是本公司于2004 年为广州市南华西中央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向商业
银行借款135 万提供担保,因该公司逾期未还款,而被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扣押的款项。因使用受到限
制,编制现金流量表时不视为现金等价物。
2、其他货币资金包括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华盛避雷器实业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188,861.75 元,因
使用受限制,编制现金流量表时不视为现金等价物。
3、货币资金期末数比年初数减少61.71%,变动原因主要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华盛避雷器实业有
限公司和广州特种变压器厂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减少导致。
(二) 应收票据
期末数年初数
商业承兑汇票 9,472,106.80 0.00
应收票据期末数比年初数增长100%,变动原因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江门市江海区华熙咨询服务
有限公司和广州华盛避雷器实业有限公司分别收到票据290 万元和65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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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按账龄列示如下:
期末数
账龄 金额
占应收账款
总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1年以内 10,160,896.50 31.68% 5% 508,044.82
1至2年 3,342,281.80 10.42% 36.78% 1,229,172.29
2至3年 2,089,972.70 6.52% 7.87% 164,443.64
3年以上 16,482,804.99 54.39% 97.56% 16,080,056.47
32,075,955.99 100.00% 17,981,717.22
年初数
账龄 金额
占应收账款
总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1年以内 12,125,186.15 38.48% 5% 606,259.30
1至2年 2,896,392.07 9.19% 5% 144,819.60
2至3年 2,646,134.16 8.40% 5% 132,306.71
3年以上 13,843,574.83 43.93% 42.78% 5,922,497.33
31,511,287.21 100.00% 6,805,882.94
(2) 应收账款期末数中没有持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单位的欠款。
(3) 应收账款期末数中前五名金额合计10,257,151.58 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31.98%。
(4) 应收账款期末数中全额计提坏帐准备的金额为16,992,613.46 元。
(5) 应收账款期末数中已经通过诉讼追收的详细情况见本附注第八之(一)。
(四) 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按账龄列示如下:
期末数
账龄 金额
占其他应收款
总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1年以内 347,064.09 0.11% 4.57% 15,850.83
1至2年 928,912.19 0.29% 5.49% 50,973.51
2至3年 2,513,392.35 0.79% 33.55% 843,129.55
3年以上 316,180,492.21 98.82% 92.53% 299,862,498.11
39
319,969,860.84 100.00% 300,772,452.00
年初数
账龄 金额
占其他应收款
总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1年以内 7,626,926.74 2.61% 5% 544,842.98
1至2年 2,119,029.66 0.72% 6.75% 143,129.55
2至3年 283,577.13 0.10% 15.61% 44,278.88
3年以上 282,710,671.97 96.57% 94.19% 266,295,032.44
292,740,205.50 100.00% 267,027,283.85
(2)其他应收款期末数中持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欠款为南华西集团欠款
142,552,875.41 元。
(3)其他应收款期末数前五名金额合计275,995,975.03 元,占其他应收款余额的 84.18%。
(4)其他应收款中对南华西集团和广州南华西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应收款项已计提90%坏账准备,分
别计提了128,297,587.87 元和4,224,062.50 元。对广州市南华工商贸易公司、广州南华西中央空调设备
有限公司和广州市南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应收款项已计提100%坏账准备,分别计提了
115,052,921.85 元、15,728,774.99 元和30,514,000.00 元。
(5)其他应收款年末数中已通过诉讼追收的详细情况见本附注第八之(一)第20、21 点。
(五) 预付账款
(1) 预付账款期末余额按账龄列示如下:
期末数 年初数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比例
1 年以内 690,196.28 49.52% 2,120,118.96 35.85%
1 至2 年 703,554.12 50.48% 336,694.43 5.69%
2 至3 年 0.00 0.00% 53,959.15 0.91%
3 年以上 0.00 0.00% 3,403,500.00 57.55%
1,393,750.40 100.00% 5,914,272.54 100.00%
(2) 预付账款期末数中没有预付持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的账款。
(3) 预付账款期末数中账龄超过1 年,金额较大的列示如下:
金额账龄
河南四通电力设备公司 202,313.76 1-2年
40
(4) 预付账款期末数比年初数减少76.43%,变动原因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将估计已无望再收到所购
货物的预付款余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并按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计提坏账准备。
(六) 存货
期末数 年初数
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余额存货跌价准备
原材料 4,852,897.16 132,391.96 4,737,259.21 132,391.96
在产品 1,171,110.54 0.00 3,102,455.73 0.00
产成品 2,493,545.74 0.00 5,598,993.78 0.00
低值易耗品 101,227.45 0.00 116,013.08 0.00
8,618,780.89 132,391.96 13,554,721.80 132,391.96
(七) 长期股权投资
项 目 年初数 期末数
金额 减值准备
本期
增加
本期
减少 金额 减值准备
联营企业投资 47,500,000.00 32,500,000.00 0.00 30,514,000.00 16,986,000.00 15,993,000.00
其他股权投资 272,768.00 0.00 0.00 272,768.00 0.00 0.00
47,772,768.00 32,500,000.00 0.00 30,786,768.00 16,986,000.00 15,993,000.00
股权投资明细如下:
被投资
单位名称
占被投资
单位注册
资本比例
原始
投资金额 年初数本期增减数
本期权益
增减数
累计权益增减数 期末数 减值准备
庆泰信托投
资有限责任
公司
4.57% 15,000,000.00 15,000,000.00 0.00 0.00 0.00 15,000,000.00 15,000,000.00
广州市南图
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19.88% 35,000,000.00 32,500,000.00 -30,514,000.00 0.00 -33,014,000.00 1,986,000.00 993,000.00
广州市商业
银行
1,076,799.00 272,768.00 -272,768.00 0.00 -1,076,799.00 0.00 0.00
合计 51,076,799.00 47,772,768.00 -30,786,768.00 0.00 -34,090,799.00 16,986,000.00 15,993,000.00
1、2002 年12 月10 日本公司就已经投入“毛纺厂地块”项目开发的3,301.14 万元启动资金与广州市
南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还款协议。广州市南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诺从2002 年至2005 年每年12
月31 日前归还125 万元,四年内共归还500 万元,2006 年6 月之后30 天内一次性清偿剩余全部款项以及
该公司占用3,301.14 万元应支付的资金占用费(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2004、2005 年本公司没有收
到广州市南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照还款协议应归还的125 万元。本公司已对2004 年应收125 万元提
起诉讼,根据2006 年6 月6 日海珠区人民法院((2006)海民三初字第249 号)的判决:双方签订还款协
议后,启动资金作为借款处理,广州市南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返还人民币125 万元及从2005 年1 月1
41
日至2005 年11 月10 日止的利息。因此本公司将广州市南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尚未归还的3,051.40 万
元及本公司已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650.70 万元转入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并根据
账龄及款项不能回收状况,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详细情况见本附注第八之(一)第22 点。
2、本公司投资的庆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由于托管业务2001 年至2004 年2 月亏损414,700,224.56
元,并且按照2004 年2 月27 日收盘价计算的浮亏471,142,844.20 元,合计亏损885,843,068.76 元,以及
由于客户平仓并转出资金12,200 万元所产生亏损的影响导致庆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此外该公司由于在异地开办代客理财业务、资金信托业务违反《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
法》,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暂停在异地开办代客理财业务、资金信托业务,2005 年该
公司已被中国银监会责令停业整顿,公司决策权和经营管理权已移交给停业整顿工作组。依据本公司第三
届第三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对庆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八) 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原值 年初数 本期增加额本期减少额期末数
房屋及建筑物 25,623,220.78 0.00 0.00 25,623,220.78
机器设备 24,677,154.26 22,000.00 0.00 24,699,154.26
运输设备 1,540,162.00 0.00 0.00 1,540,162.00
其他设备 1,895,950.78 16,150.00 0.00 1,912,100.78
合计 53,736,487.82 38,150.00 0.00 53,774,637.82
累计折旧 年初数 本期增加额本期减少额期末数
房屋及建筑物 7,198,627.21 621,730.32 0.00 7,820,357.53
机器设备 19,545,483.80 344,288.62 0.00 19,889,772.42
运输设备 1,215,965.37 145,415.84 0.00 1,361,381.21
其他设备 1,535,141.48 72,998.40 0.00 1,608,139.88
合计 29,495,217.86 1,184,433.18 0.00 30,679,651.04
净值 24,241,269.96 23,094,986.78
减值准备 年初数 本期增加额本期减少额期末数
房屋及建筑物 0.00 0.00 0.00 0.00
机器设备 110,044.04 3,709,554.90 0.00 3,819,598.94
运输设备 0.00 0.00 0.00 0.00
其他设备 26.071.90 0.00 0.00 26,071.90
136,115.94 3,709,554.90 0.00 3,845,670.84
净额 24,105,154.02 19,249,315.94
42
1、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特种变压器厂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工业大道支行签订最高额抵
押借款合同,以该公司位于工业大道南大干围的厂房(5,466平方米,评估值1,498万元),抵押给该银行,最
高借款余额为749万元,抵押期限为2002年9月11日至2007年9月11日。2007年末实际借款余额730万元已逾
期。有关诉讼情况见本附注第八之(二)第11点。
2、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特种变压器厂有限公司于2006 年6 月全面停产,机器设备因属专用设备
已无使用价值,因此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九)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明细如下:
项 目 取得方式 原 值 剩余摊销年限
土地使用权 购买 16,271,625.00 38 年
上述土地使用权已连同上盖厂房一起抵押给银行,详细情况见本附注五之(八)“固定资
产及累计折旧”。
(2)无形资产本年变动情况如下:
年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转出本期摊销累计摊销期末数
土地使用权 12,945,153.60 0.00 0.00 331,929.60 3,658,401.00 12,613,224.00
(十) 长期待摊费用
(1)长期待摊费用明细如下:
项目 预计摊销年限 原始发生额
特种变压器厂房装修费 5年 2,409,592.23
特种变压器厂模具 10年 4,094,341.16
(2)长期待摊费用本年变动情况如下:
年初数 本年增加额本年摊销额累计摊销额 期末数
特种变压器厂房装修费 191,994.34 0.00 185,013.24 2,402,611.13 6,981.10
特种变压器厂模具 664,657.21 0.00 664,657.21 4,094,341.16 0.00
856,651.55 0.00 849,670.45 6,496,952.30 6,981.10
长期待摊费用期末数比年初数减少99.19%,变动原因: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特种变压器厂有限
公司的模具因停产无法继续使用,因此将其余额一次性摊销计入本年损益。
(十一) 短期借款
期末数年初数
抵押借款 7,300,000.00 7,300,000.00
保证借款 155,772,345.01 159,612,345.01
163,072,345.01 166,912,3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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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07 年12 月31 日,短期借款已全部逾期,明细如下:
贷款单位 金额月利率(‰) 借款期限
交通银行广州市江南支行 18,650,000.00 4.868 2003.3.10-2003.7.10
中信银行广州分行 30,662,345.01 5.363 2000.7.3-2000.9.1
中国银行广州市海珠支行 19,000,000.00 5.032 2002.9.28-2003.4.25
中国银行广州市海珠支行 29,500,000.00 5.363 2002.11.26-2003.4.25
中国银行广州市海珠支行 25,000,000.00 5.032 2002.9.26-2003.4.25
中国银行广州市海珠支行 25,000,000.00 5.032 2002.9.26-2003.4.25
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工业大道支行 3,000,000.00 6.370 2003.10.12-2004.10.13
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工业大道支行 4,300,000.00 6.370 2003.12.8-2004.11.15
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工业大道支行 1,660,000.00 5.310 2004.1.15-2005.1.10
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工业大道支行 2,300,000.00 5.310 2004.2.27-2005.2.2
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工业大道支行 2,200,000.00 5.310 2004.3.2-2005.2.18
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工业大道支行 900,000.00 5.310 2004.3.23-2005.3.11
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工业大道支行 900,000.00 5.310 2004.3.25-2005.3.18
163,072,345.01
上述借款的资金用途均为流动资金,未能偿还原因是由于本公司股东南华西集团及其他关联公司
占用资金未归还,使本公司的借款无法按时归还。
(十二) 应付账款
期末数年初数
1 年以内 2,210,414.50 8,314,512.64
1 至2 年 5,161,591.18 5,567,657.58
2 至3 年 3,809,836.86 121,247.10
3 年以上 519,370.40 398,123.30
11,701,212.94 14,401,540.62
应付账款余额中没有欠持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单位的账款。
(十三) 预收账款
期末数年初数
1 年以内 1,276,773.97 2,628,607.55
1 至2 年 1,408,955.35 688,139.00
2 至3 年 72,600.00 831,421.30
3 年以上 1,294,334.50 462,913.20
4,052,663.82 4,611,081.05
预收账款余额中没有预收持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单位的账款。
(十四) 其他应付款
(1) 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按账龄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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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数年初数
1 年以内 4,530,742.65 1,952,362.84
1 至2 年 1,053,650.92 1,663,109.17
2 至3 年 1,656,326.13 18,296.05
3 年以上 282,827.98 264,701.93
7,523,547.68 3,898,469.99
(2) 其他应付款期末数中没有应付持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的账款。
(3) 其他应付款期末数中金额较大的列示如下:
应付账款单位 金额 款项内容
广东森发经济发展公司 3,800,000.00 暂借款
(4) 其他应付款期末数比年初数增加92.99%,变动原因为:本公司本年下属子公司广州华盛避雷器实
业有限公司向广东森发经济发展公司借款3,800,000.00 元。
(十五) 应交税金
期末数年初数
增值税 528,243.24 305,257.94
营业税 58,455.22 56,801.73
企业所得税 -37,571.85 55,249.53
城市维护建设税 33,155.51 5,785.63
其他 13,387.71 8,219.33
595,669.83 431,314.16
(十六) 预提费用
期末数年初数
借款利息 78,797,222.53 60,832,366.56
水电费及其他 14,750.00 14,750.00
78,811,972.53 60,847,116.56
(十七) 预计负债
期末数年初数备注
1、对外担保应承担连带责任的损失
中信银行广州分行 54,117,229.54 50,212,206.52
其中 本金32,000,000 元, 利息
22,117,229.54元,诉讼详细情况见本附注
第八之(三)第1、2、3点及第八之(四)
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
同福中支行
32,726,576.59 30,365,072.95
其中 本金20,000,000 元, 利息
12,726,576.59元,诉讼详细情况见本附注
第八之(三)第4点
中国农业银行广州
市城南支行 483,401,384.18 448,519,821.53
其中 本金286,000,000 元, 利息
197,401,384.18元,诉讼详细情况见本附注
45
期末数年初数备注
1、对外担保应承担连带责任的损失
第八之(三)第5、6、7、8、9、10、11、12、
13、14、15、16、17、18、19、20、21、
22、23、24、25、26、27、28、29、30、
33点
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
行天河支行
3,717,869.61 3,449,593.38
其中 本金2,470,000元,利息 1,247,869.61
元,诉讼详细情况见本附注第八之(三)第
34点
广东发展银行 31,002,996.50 28,736,240.84
其中 本金19,260,000 元, 利息
11,742,996.50元,诉讼详细情况见本附注
第八之(二)第4点
广州农村信用合作社
联社
60,846,911.17 56,398,145.05
其中 本金35,000,000 元, 利息
25,846,911.175元,诉讼详细情况见本附注
第八之(二)第3、5点
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
第三支行
40,429,756.41 37,473,771.84
其中本金25,000,000.00 元, 利息
15,429,756.41元
广州市商业银行海珠
支行
1,731,646.65 1,605,038.89
其中本金1,350,000.00元,利息381,646.65
元,诉讼详细情况见本附注第八之(二)第6
点
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
工业大道中支行
13,194,548.44 12,180,690.47
其中本金10,320,000.00 元, 利息
2,874,548.43元
2、已经判决需要支付
的法院受理费用
3,172,369.00 3,172,369.00
诉讼详细情况见本附注第八之(二)第1、
2、3、4、5点
724,341,288.09 672,112,950.47
(十八) 专项应付款
项目 期末数 年初数
政府专项拨款 670,000.00 500,000.00
专项应付款期末数比年初数增加34%,变动原因:本年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华盛避雷器实业有
限公司收到政府专项拨款170,000.00 元。
(十九) 股本
2007年度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股东类别 年初数 配股送股其他变动期末数
1、尚未流通股份
发起人股份 93,599,186.00 0.00 0.00 0.00 93,599,186.00
其中:
国家持有股份 0.00 0.00 0.00 0.00 0.00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91,179,856.00 0.00 0.00 0.00 91,179,856.00
外资法人持有股份 2,419,330.00 0.00 0.00 0.00 2,419,330.00
其他
募集法人股 0.00 0.00 0.00 0.00 0.00
内部职工股 81,776.00 0.00 0.00 0.00 81,776.00
46
优先股或其他 0.00 0.00 0.00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93,680,962.00 0.00 0.00 0.00 93,680,962.00
2、已流通股份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39,232,331.00 0.00 0.00 0.00 39,232,331.00
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0.00 0.00 0.00 0.00 0.00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00 0.00 0.00 0.00 0.00
其他 0.00 0.00 0.00 0.00 0.00
已流通股份合计 39,232,331.00 0.00 0.00 0.00 39,232,331.00
132,913,293.00 0.00 0.00 0.00 132,913,293.00
(1)股权的质押情况具体为:
南华西集团将其拥有本公司股份的32.38%(27,565,766股)质押给广州市海珠工建资产有限公司,作
为南华西集团履行与该公司签订的关于收购广州南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的股东权益(折合人民币
2,700万元)的《股权转让协议》的担保。质押期为2001年5月10日至股份解冻日,上述质押已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登记。至本财务报告日,此股份仍未解冻。
(2)股权被司法冻结情况:
南华西集团持有本公司发起人境内法人股27,565,766股已经全部被司法冻结。
北京贝特实业公司持有本公司发起人境内法人股2,419,329股已经全部被司法冻结。
上述的股权被司法冻结事项,均已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
(二十) 资本公积
年初数本期增加数本期减少数 期末数
股本溢价 137,257,076.97 0.00 0.00 137,257,076.97
股权投资准备 232,500.00 0.00 0.00 232,500.00
其他资本公积 267,105.47 368,199.47 0.00 635,304.94
137,756,682.44 368,199.47 0.00 138,124,881.91
1、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华盛避雷器实业有限公司本年收到政府专项拨款170,000.00 元,按持股比例
75%,相应增加资本公积187,000.00 元;
2、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广州特种变压器厂有限公司本年将无需支付的应付账款180,699.47 元转入资
本公积。
(二十一) 盈余公积
年初数本期增加数本期减少数 期末数
法定盈余公积 18,314,466.89 0.00 0.00 18,314,466.89
任意盈余公积 4,511,429.74 0.00 0.00 4,511,429.74
22,825,896.63 0.00 0.00 22,825,896.63
(二十二) 主营业务收入
47
(1)按行业划分
本期累计数 上年累计数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干式变压器 2,692,908.53 3,192,927.04 22,143,820.49 21,364,858.68
避雷器 21,852,892.13 14,906,412.15 24,359,796.77 14,791,191.39
24,545,800.66 18,099,339.19 46,503,617.26 36,156,050.07
(2)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划分
本期累计数上年累计数
华南 6,775,834.46 30,008,897.49
西南 8,223,371.00 4,263,453.00
华东 6,895,199.00 4,831,225.00
华中 2,651,396.20 2,303,100.77
西北 0.00 2,382,611.00
华北 0.00 2,714,330.00
24,545,800.66 46,503,617.26
本公司本年度前5 名客户销售的收入总额为9,774,064.00 元,占全部主营业务收入的39.82%。
(3)主营业务收入本期数比上年数减少47.22%,减少原因: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特种变压器厂有
限公司2006 年6 月全面停产,从而导致2007 年主营业务收入锐减。
(二十三) 财务费用
本期累计数上年累计数
利息支出 17,964,908.36 16,758,193.17
减:利息收入 17,455.63 22,077.88
加:其他 8,733.40 11,878.54
17,956,186.13 16,747,993.83
(二十四) 投资收益
本期累计数上年累计数
被投资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增减金额 0.00 -940,224.26
股权转让收益 -12,768.00 0.00
-12,768.00 -940,224.26
(二十五) 营业外支出
本期累计数上年累计数
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0.00 431,156.90
罚款及滞纳金 0.00 1.92
因担保承担连带责任的损失 52,228,337.62 50,014,662.00
捐赠支出 0.00 40,000.00
48
固定资产资产减值准备 3,709,554.90 0.00
55,937,892.52 50,485,820.82
因担保承担连带责任的损失具体单位及数额见附注五之16“预计负债”。
(二十六) 非经常性损益
收益项目损失项目
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0.00 379,218.08
因担保承担连带责任的损失 52,228,337.62 50,014,662.00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净损失 0.00 12,768.00
捐赠支出 0.00 40,000.00
罚款及滞纳金 0.00 1.92
小计 0.00 50,446,650.00
扣除所得税影响 0.00 0.00
净额 52,228,337.62 50,446,650.00
六、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如无特别注明,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按账龄分析如下:
账龄 期末数
余额
占其他应收款
总额的比例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218,258.32 0.07% 9,312.92 4.27%
1~2 年 0.00 0.00% 0.00 0%
2~3 年 77,624.00 0.03% 3,881.20 4.27%
3 年以上 295,696,712.81 99.90% 282,280,542.32 95.46%
295,992,595.13 100.00% 282,293,736.44
账龄 年初数
余额
占其他应收款
总额的比例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307,930.74 0.12% 178,968.19 58.12%
1~2 年 77,624.00 0.03% 3,881.20 5%
2~3 年 0.00 0.00% 0.00 0%
3 年以上 265,002,362.81 99.85% 251,561,953.17 94.93%
265,387,917.55 100.00% 251,744,802.56
(2) 其他应收款年末数中持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欠款为公司股东南华西集团欠款
余额 129,729,875.41 元。
49
(二)其他流动资产(拨付所属资金)
公司名称 期末数年初数
广州特种变压器厂有限公司 35,193,013.99 35,183,224.26
广州华盛避雷器实业有限公司 38,300.53 1,617,300.53
江门市江海区华熙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5,143,054.52 5,565,844.25
40,374,369.04 42,366,369.04
(三)长期股权投资
(1)项 目 年初数 本期增
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金额 减值准备 金额 减值准备
子公司投资 12,947,899.42 0.00 0.00 2,983,174.18 9,964,725.24 0.00
联营企业投资 47,500,000.00 32,500,000.00 0.00 30,514,000.00 16,986,000.00 15,993,000.00
60,447,899.42 32,500,000.00 0.00 33,497,174.18 26,950,725.24 15,993,000.00
.(2)股权投资列示如下:
被投资
单位名称
占被投
资单位
注册资
本比例
原始
投资金额 年初数 本期
权益增减额
累计
权益增减额
期末数 减值准备
控股子公司
1.广州市南华
工商贸易公司
100% 21,280,000 0.00 0.00 -21,280,000.00 0.00 0.00
2.广州特种变
压器厂有限公
司
100% 20,000,000 0.00 0.00 -20,000,000.00 0.00 0.00
3.广州市南华
西中央空调设
备有限公司
100% 13,500,000 0.00 0.00 -13,500,000.00 0.00 0.00
4.广州海华空
调冷冻有限公
司
70% 70万美元(折
人民币581万) 0.00 0.00 -5,810,000.00 0.00 0.00
5.广州华盛避
雷器实业有限
公司
75% 13,875,000 11,499,271.58 -2,319,242.47 -4,694,970.89 9,180,029.11 0.00
6.江门市江海
区华熙咨询服
务有限公司
90% 450,000 1,448,627.84 -663,931.71 334,696.13 784,696.13 0.00
小计 12,947,899.42 -2,983,174.18 -64,950,274.76 9,964,725.24 0.00
联营公司
1.庆泰信托投
资有限责任公
司
4.57% 15,000,000 15,000,000.00 0.00 0.00 15,000,000.00 15,000,000
2.广州市南图
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
19.88% 35,000,000 32,500,000.00 -30,514,000.00 -33,014,000.00 1,986,000.00 993,000
小计 47,500,000.00 -30,514,000.00 -33,014,000.00 16,986,000.00 15,993,000
50
被投资
单位名称
占被投
资单位
注册资
本比例
原始
投资金额 年初数 本期
权益增减额
累计
权益增减额
期末数 减值准备
合计 60,447,899.42 -33,497,174.18 -97,964,274.76 26,950,725.24 15,993,000
(3)本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广州市南华工商贸易公司、广州特种变压器厂有限公司、广州市南华西中央空
调设备有限公司、广州海华空调冷冻有限公司、广州华盛避雷器实业有限公司、江门市江海区华熙咨询服
务有限公司的股权已经被查封冻结。详细说明见本附注第八之(四)第1 点。
(4)变动原因见本附注第五之(七)第1、2 点。
(四)短期借款
借款类别 期末数年初数
保证借款 147,812,345.01 147,812,345.01
短期借款中逾期的有147,812,345.01 元,具体是:
贷款单位 金 额合同利率(月) 借款期限
中信银行广州分行 30,662,345.01 5.363‰ 2000.7.3-2000.9.1
交通银行广州市江南支行 18,650,000.00 4.868‰ 2003.3.10-2003.7.10
中国银行广州市海珠支行 19,000,000.00 5.032‰ 2002.9.28-2003.4.25
中国银行广州市海珠支行 29,500,000.00 5.363‰ 2002.11.26-2003.4.25
中国银行广州市海珠支行 25,000,000.00 5.032‰ 2002.9.26-2003.4.25
中国银行广州市海珠支行 25,000,000.00 5.032‰ 2002.9.26-2003.4.25
147,812,345.01
逾期借款的资金用途为流动资金借款,未能偿还原因是由于本公司股东南华西集团占用资金未归还,
使本公司的借款无法按时归还。
截至报告日止,短期借款中已经涉及诉讼的有 147,812,345.01 元,诉讼详细情况见本附注第八之(二)
第1、2 点及本附注第八之(四)第2 点。
(五)投资收益
本期累计数上年累计数
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净增减额 -3,351,373.65 -13,404,378.93
七、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 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主营范围 与本企
业关系
企业
类型
法定
代表人
广东汇集实业有限公司 广州市 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控股公有限责张汉波
51
司 任公司
广州市南华工商贸易公司 广州市 各类进出口 子公司集体 何竟棠
广州特种变压器厂有限公司 广州市 特种变压器 子公司有限责
任公司
张汉波
广州市南华西中央空调设备有限
公司
广州市 中央空调制冷设备子公司有限责
任公司
刘金生
广州海华空调冷冻有限公司 广州市 工业空调设备 子公司有限责
任公司
朱继雄
广州华盛避雷器实业有限公司 广州市 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子公司有限责
任公司
李奇敏
江门市江海区华熙咨询服务有限
公司
江门市 仅限处理债权债务,
不作经营用途
子公司有限责
任公司
孔繁波
2、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企业名称 年初数本期增加数本期减少数 期末数
广东汇集实业有限公司 4,500 0.00 0.00 4,500
广州市南华工商贸易公司 2,128 0.00 0.00 2,128
广州特种变压器厂有限公司 2,000 0.00 0.00 2,000
广州市南华西中央空调设备有限公司1,350 0.00 0.00 1,350
广州海华空调冷冻有限公司 100万美元0.00 0.00 100万美元
广州华盛避雷器实业有限公司 1,850 0.00 0.00 1,850
江门市江海区华熙咨询服务有限公司50 0.00 0.00 50
3、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所持股份及其变化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初数 本期增加数 本期减少数 期末数
企业名称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广东汇集实业有限
公司
5,756.58 43% 0.00 0.00 5,756.58 43%
广州市南华工商贸
易公司
2,128 100% 0.00 0.00 2,128 100%
广州特种变压器厂
有限公司
2,000 100% 0.00 0.00 2,000 100%
广州市南华西中央
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1,350 100% 0.00 0.00 1,350 100%
广州海华空调冷冻
有限公司
70万美元 70% 0.00 0.00 70万美元 70%
广州华盛避雷器实
业有限公司
1,387.50 75% 0.00 0.00 1,387.50 75%
江门市江海区华熙
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45 90% 0.00 0.00 45 90%
52
4、关联方交易
(1)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关系的性质
企业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系
广州市南华西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
(2)应收应付款项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期末数年初数
其他应收款:
广州市南华西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142,552,875.41 129,729,875.41
广州南华西工商贸易公司 115,053,559.16 115,052,921.85
广州南华西中央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15,696,774.99 15,728,774.99
其他应付款:
广州海华空调冷冻有限公司 1,151,367.06 1,009,367.06
(3)担保
1)本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① 本公司为广州市南华西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中信实业银行广州分行借款12,000万元,农业银行城南
支行借款28,600万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同福中路支行借款2,000万元提供担保。上述借款已
经全部逾期,已经涉及诉讼金额为42,600万元,诉讼详细情况见本附注第八之(三)第1、2、3、4、5、6、7、8、
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3点及本附注第八之(四)
第1点 。
② 本公司为广州市南华西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光大银行天河支行借款247万元提供担保,已经逾期,诉
讼详细情况见本附注第八之(三)第34点。
③ 本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 本公司为广州特种变压器厂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工业大道支行借款630万元
提供担保,该款项已逾期,诉讼详细情况见本附注第八之(二)第7、8、9、10点;
? 本公司为广州市南华西中央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工业大道支行借
款1,032万,在广州市商业银行海珠支行借款135万元提供担保,已经全部逾期,诉讼详细情况见本附注第
八之(二)第6点;
? 本公司为广州南华工商贸易公司在广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借款3,500万元,在广东发展银行借
款1,926万元,在广东建设银行广州市越秀支行借款2,500万元提供担保,已经全部逾期,诉讼详细情况见
本附注第八之(二)第3、4、5点。
2)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为南华西集团及其他关联公司提供担保
①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市南华西中央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以房屋建筑物以及机器设备为广州市海华
机电设备总厂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工业大道支行借款1,170万提供抵押担保,已经逾期;
②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海华空调冷冻有限公司以机器设备为广州市海华机电设备总厂在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工业大道支行借款233万提供抵押担保,已经逾期;
53
③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市南华工商贸易公司为广州市南华西制衣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市
城南支行借款270万元提供担保,已经逾期;
④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市南华工商贸易公司为广州市南华西制衣有限公司在广州商业银行南华西
支行借款120万元及广州商业银行海珠支行借款190万元提供担保,已经逾期;
⑤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市南华工商贸易公司为广州市南华皮革制品厂在广州商业银行海珠支行借
款160万元提供担保,已经逾期;
3)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情况
① 广州市华盛避雷器实业有限公司为广州市特种变压器厂有限公司在广州工商银行广州工业大道支
行借款550万元提供担保,该款项已逾期,诉讼详细情况见本附注第八之(二)第12点;
4)南华西集团及其关联公司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① 广州南华制衣公司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市南华工商贸易公司在广州商业银行南华西支行借款
515万元提供担保,已经逾期;
② 南华西集团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市南华工商贸易公司在广州商业银行海幢支行借款170万元提
供担保,已经逾期;
③ 南华西集团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市南华工商贸易公司在广州商业银行大新支行借款35万元提
供担保,已经逾期 。
④ 南华西集团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市南华工商贸易公司在广州市新凤农村信用合作社借款3,000
万元提供担保,已经逾期;
⑤ 南华西集团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市南华工商贸易公司在广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营业部借
款3,500万元提供担保,已经逾期,诉讼详细情况见本附注第八之(二)第3、4、5点;
⑥ 南华西集团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市南华工商贸易公司在工行南方支行人民币借款2,000万元,
美元借款24.92万提供担保,已经逾期;
⑦ 南华西集团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市南华工商贸易公司在农业银行城南支行借款14,380万元提
供担保,已经逾期;
⑧ 南华西集团为本公司在中信实业银行广州分行借款3,066万元提供担保;已经逾期,诉讼详细情况
见本附注第八之(二)第1点;
⑨ 南华西集团为本公司在交通银行江南支行借款1,865万元提供担保,已经逾期已涉诉讼详细情况见
本附注第八之(四)第2点;
⑩ 南华西集团为本公司在中国银行海珠支行借款9,850万元提供担保,已经逾期, 已涉诉讼详细情况见
本附注第八之(二)第2点。
5)股权质押担保详见“股本”项目说明。
八、诉讼事项
54
(一) 应收债权的诉讼事项
1、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市南华西中央空调设备有限公司诉广东海外建设总公司驻信阳工程部因违约
拒不归还100 万元质量信誉保证金,经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00)天法经初字第377 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被告广东海外建设总公司应偿还100 万元及利息。被告不服提出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1
年9 月13 日作出判决,驳回广东海外建设总公司的诉讼请求。2002年4月17日,经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01)天法执字第3278 号民事裁定书,责令被执行人分期分批支付100 万元及其利息。至报告日,已
收回约72 万元。
2、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市南华西中央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与厦门大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1998 年9 月
签订空调设备买卖合同。广州市南华西中央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依约向厦门大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设
备,厦门大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仅支付10%货款,尚欠货款655,413.00 元,经厦门市开元区人民法院(2000)
开经初字第135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厦门大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应偿还欠款655,413.00 元及利息。2000
年已收回55 万元,尚欠105,413.00 元,公司于2001 年12 月向厦门市开元区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至2007 年12 月31 日未见有执行结果。
3、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市南华西中央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与厦门鹰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1996年
签订空调设备供货合同,广州市南华西中央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依约供货,厦门鹰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
款639,500.00元,经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2000)思经初字第11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厦门鹰辉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偿还欠款639,500.00元及利息。在申请执行后,因无财产执行,经福建厦门市思明区
人民法院发(2000)思执字454号裁定书,裁定中止执行。至2007年12月31日止,该欠款尚未收回。
4、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市南华西中央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与广州市海珠区怡和空调机电设备工程公
司签订空调设备买卖合同。广州市南华西中央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依约供货,广州市海珠区怡和空调机电设
备工程公司尚欠货款421,588.00 元。经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00)海经初字第928 号民事判决书,判
决广州市海珠区怡和空调机电设备工程公司应偿还欠款421,588.00 元及利息。在申请执行后,广州市海珠
区怡和空调机电设备工程公司支付了15 万元货款,由于执行人暂未有财产可供执行,经广州市海珠区人
民法院(2001)海经执字第524 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中止执行。至2007 年12 月31 日止,该欠款尚
未收回。
5、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市南华西中央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与广州华南德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空调
设备买卖合同。广州市南华西中央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依约供货,广州华南德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尚欠货款
507,000.00 元。经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2001)海经初字第77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广州华南德机电工
程有限公司应偿还欠款507,000.00 元及利息,2002 年9 月16 日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发出(2001)海民
执字第1062 号-2 民事裁定书,裁定强制执行。至2007 年12 月31 日止,尚余108,102.00 元未收回。
6、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市南华西中央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于2001 年8 月6 日与广州市水电设备安装
公司签订一份华西中央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依约供货,广州市水电设备安装公司尚欠货款217,730.00 元。经
广州市海珠区法院(2001)海经初字第102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广州市水电设备安装公司应偿还欠款
217,730.00 元及利息。后经和解协议,市水电设备安装公司必须在2002 年4 月30 日前全部清还所欠货款
及违约金。至2007 年12 月31 日止,尚余47,774.00 元未收回。
55
7、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市南华西中央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于2001 年6 月与娄底市清泉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签订空调设备买卖合同,广州市南华西中央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依约供货,娄底市清泉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尚欠货款159,209.00 元。经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2003)娄星民二初字第178 号民事判决书,判
决娄底市清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偿还欠款159,209.00 元及利息。至2007 年12 月31 日止,尚余159,209
元未收回。
8、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市南华西中央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于2003 年1 月29 日与中欣机械(厦门)有限
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广州市南华西中央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依约供货,中欣机械(厦门)有限公司尚欠货款
87,310.00 元。2004 年11 月19 日,经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2004)海民初字第2020 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中欣机械(厦门)有限公司应归还欠款87,310.00 元及利息。至2007 年12 月31 日止,该欠款尚未收回。
9、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特种变压器厂有限公司与自然人苏首人签订变压器设备买卖合同。广州特
种变压器厂有限公司依约供货,苏首人尚欠货款320,400.00 元。 经深圳市福田区法院(2001)深福法民
初字第134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苏首人应偿还欠款320,400.00 元及利息,广州特种变压器厂有限公司申
请强制执行,经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01)深福法执字第3183 号通知书,苏首人位于深圳市福田区
保税区朗庭豪园C 座604 室的房产已抵押给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住房城市建设支行,并且没有其他可供执
行的财产。至2007 年12 月31 日止,尚余320,400.00 元未收回。
10、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特种变压器厂有限公司与大连保税区变压器有限公司签订变压器设备买卖
合同。广州特种变压器厂有限公司依约供货,大连保税区变压器有限公司尚欠货款4,639,353.97 元。经广
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04)海民二初字第193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大连保税区变压器有限公司应偿还
欠款4,011,416.47 元及利息,另627,937.50 元债务由大连变压器厂有限公司承担。至2007 年12 月31 日止,
该欠款尚未收回。
11、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特种变压器厂有限公司与长征电器集团电器控制设备厂签订变压器设备买
卖合同,广州特种变压器厂有限公司依约供货,长征电器集团电器控制设备厂尚欠货款453,038.00 元。经
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遵市法民二初字第4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长征电器集团电器控制设备厂应
偿还欠款453,038.00 元及利息,广州特种变压器厂有限公司于2005 年申请强制执行,经遵义市中级人民
法院(2005)遵市法执字第13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长征电器集团长征电器控制设备厂的银行存款
608,611.00 元。至2007 年12 月31 日止,该欠款尚未收回。
12、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特种变压器厂有限公司与湖南锦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变压器设备买卖
合同,广州特种变压器厂有限公司依约供货,湖南锦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尚欠货款246,000.00 元。经广州
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04)海民二初字第25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湖南锦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应偿还欠款
246,000.00 元及利息。至2007 年12 月31 日止,该欠款尚未收回。
13、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特种变压器厂有限公司与沈阳嘉濠商厦有限公司签订变压器设备买卖合
同,广州特种变压器厂有限公司依约供货,沈阳嘉濠商厦有限公司尚欠货款400,910.00 元,沈阳嘉濠企业
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经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02)海经初字第96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沈阳嘉濠
商厦有限公司应偿还欠款400,910.00 元及利息,沈阳嘉濠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至2007 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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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31 日止,该欠款尚未收回。
14、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特种变压器厂有限公司与成都华通电器成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变压器设备
买卖合同,广州特种变压器厂有限公司依约供货,成都华通电器成套有限责任公司尚欠货款382,072.00 元。
经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05)海民二初字第46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成都华通电器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应偿还欠款382,072.00 元及利息。至2007 年12 月31 日止,该欠款尚未收回。
15、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特种变压器厂有限公司与长春鑫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变压器设
备买卖合同,广州特种变压器厂有限公司依约供货,长春鑫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尚欠货款125,000.00
元。经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03)海民二初字第143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长春鑫汇房地产开发有限
责任公司应偿还欠款125,000.00 元及利息,诉讼中,广州特种变压器厂有限公司依法申请查封了长春鑫汇
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价值134,376.00 元的财产。至2007 年12 月31 日止,该欠款尚未收回。
16、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特种变压器厂有限公司与长春鑫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变压器设
备买卖合同,广州特种变压器厂有限公司依约供货,长春鑫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尚欠货款50,546.00
元。经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03)海民二初字第143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长春鑫汇房地产开发有限
责任公司应偿还欠款50,546.00 元及利息,诉讼中,广州特种变压器厂有限公司依法申请查封了长春鑫汇
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价值47,623.11 元的财产。至2007 年12 月31 日止,该欠款尚未收回。
17、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特种变压器厂有限公司与长春鑫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变压器设
备买卖合同,广州特种变压器厂有限公司依约供货,长春鑫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尚欠货款81,630.00
元。经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03)海民二初字第144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长春鑫汇房地产开发有限
责任公司应偿还欠款81,630.00 元及利息,诉讼中,广州特种变压器厂有限公司依法申请查封了长春鑫汇
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价值97,279.24 元的财产。至2007 年12 月31 日止,该欠款尚未收回。
18、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特种变压器厂有限公司与长春鑫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变压器设
备买卖合同,广州特种变压器厂有限公司依约供货,长春鑫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尚欠货款42,794.10
元。经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03)海民二初字第144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长春鑫汇房地产开发有限
责任公司应偿还欠款42,794.10 元及利息,诉讼中,广州特种变压器厂有限公司依法申请查封了长春鑫汇
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价值49,850.85 元的财产。至2007 年12 月31 日止,该欠款尚未收回。
19、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特种变压器厂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傲男电气有限公司签订变压器买卖合同,
广州特种变压器厂有限公司依约供货,深圳市傲南电气有限公司尚欠货款1,116,399.00 元。经深圳市中级
人民法院(2002)深中法经一终字第85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深圳市傲男电气有限公司应偿还1,116,399.00
元及利息。至2007 年12 月31 日止,该欠款尚未收回。
20、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华盛避雷器实业有限公司为广州市淼鑫实业公司代付贷款利息738,652.13
元,对方一直未按约定归还,广州华盛避雷器实业有限公司向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广州市
海珠区人民法院(2003)海民二初字第475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广州华盛避雷器实业有限公司胜诉。广州
华盛避雷器实业有限公司于2003 年9 月25 日向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递交了对上述案件的申请执行书,
鉴于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要求本案中止执行。
21、广州市南华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本公司款项440 万元及利息,本公司与 广州市南华西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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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还款协议,但广州市南华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能按时还款,本公司于2003 年4 月
18 日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3)穗中法民二终字第1519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广州
市南华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清还欠款440 万元及利息。本公司于2004 年2 月25 日向广州市海珠区人
民法院申请执行,经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04)海民执字第2214 号民事裁定书,由于广州市南华西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裁定中止执行。
22、本公司与广州市南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毛纺厂地块项目,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双方
于2002 年12 月10 日签订了《毛纺厂地块项目启动资金还款协议》,约定广州市南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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